各基层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迎接庆祝即将到来的“七一”,全面展示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党建工作有力成效和党员干部精神风貌,进一步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凝聚力量、砥砺奋进,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感悟思想伟力,从榜样模范中汲取奋进力量,筑牢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在一流大学建设的新征程中、在学院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开拓进取、创先争优,推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一融双高”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等党内法规,按照学校党委有关工作部署,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优秀共产党员
党组织关系在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的中共正式党员(含6月15日前可按期转正的预备党员)。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党支部委员、专职党务工作者、“双肩挑”书记等。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所属基层党支部。
二、评选名额和推荐要求
(一)按照学校党委评优数量要求,学院拟表彰优秀共产党员8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先进基层党支部1个。
(二)评选表彰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以基层党支部为单位组织推荐报名,学院党委组织评审、审核把关并决定最终表彰对象。
(三)选拔推荐对象要做到统筹兼顾、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尽量扩大覆盖面、确保先进性、具有代表性,注意向教学科研服务等一线岗位倾斜。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不得交叉推荐。曾被授予省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的,不再纳入推荐范围。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忠诚,着力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干净担当,始终以“四个合格”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履行“四个服务”历史使命、疫情防控、脱贫攻坚、贯彻中央要求、省委工作部署和推动学校、学院中心工作中充分发挥骨干带头和引领示范作用。
3.模范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4.教工党员要做到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乐于奉献、锐意进取,师德高尚、廉洁自律,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中积极作为、率先垂范,取得良好业绩;学生党员要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取得较好成绩。
5.要综合考虑推荐对象在近三年民主评议党员、教职工考核和干部考核中的结果,获评“优秀”的党员优先推荐。
6.推荐对象不得出现违纪违法问题,教师不得存在师德师风失范问题,领导干部没有被问责的情况。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应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坚定政治立场,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着力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党员师生中起到表率示范作用。
2.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建业务,出色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取得突出业绩。
3.具有较高的党建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水平,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强,善于研究和解决高校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围绕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党建活动并取得实效。
4.牢记党的根本宗旨,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处事公道、廉洁自律;积极践行“一线规则”,密切联系师生,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善于做群众工作,自觉为师生排忧解难,在党员和师生中具有较高威信和认可度。
5. 基层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党支部委员等党务工作者任职时间原则上达到1年及以上。
6.推荐对象不得出现违纪违法问题,教师不得存在师德师风失范问题,领导干部职务没有被问责的情况。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履行党组织职能职责,坚决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落实“一融双高”建设等党建重点任务。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工作运行规范高效,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强。基层党支部要做到“七个有力”。
3.紧紧围绕“一流大学”建设和学院党委各项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严格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组织带领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不断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履行“四个服务”历史使命、新冠疫情防控、脱贫攻坚、贯彻中央要求、省委工作部署和推动学校、学院事业发展中发挥中流砥柱作用,赢得党员和师生的信任拥护。
4.党支部委员会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团结带领党员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动发展、改革创新、服务师生、安全稳定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
5.参评的基层党支部成立时间原则上达到1年以上,且近3年未出现党员违纪违法等情况。
四、评选方法与操作步骤
(一)启动。学院党委制定印发评选表彰方案,启动评选表彰工作。
(二)推荐。按照“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优中选优、群众公认”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逐级研究提出推荐对象。
(三)考察。各基层党支部要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多方面多层次听取师生党员和群众意见。
(四)审核。各基层党支部要严格审核把关。特别要严把政治关和廉洁关,突出政治标准、党性修养和作用发挥,避免单纯以业务成绩作为唯一衡量。对考核合格的推荐对象,在本党支部内部进行公示。
(五)评审、公示。学院党委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和推荐,根据各支部推荐情况,届时将安排汇报环节,符合条件的,在学院公示。
(六)决定。各类推荐对象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党委通过集体研究确定表彰对象,作出表彰决定。
(七)表彰。学院党委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七一”前后开展集中宣传和表彰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党支部按照评选条件,组织推荐对象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按时报送推荐材料。具体包括:
1.“两优一先”推荐情况汇总表;
2.“两优一先”各类推荐申报表。
请各基层党支部将“两优一先”推荐对象的材料电子版于6月13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hydw@dlut.edu.cn。文档命名方式:党支部名称-类别(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先进党组织)-名称(个人或党组织名称)。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推荐。
中共新甫京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3年6月5日